职能服务(职能服务比)
一、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资源职能服务,健全集约化矛盾纠纷非诉化解机制,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一是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组织各级调委会、各司法所开展"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调解进企业 法治护企行”等5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五步工作法”和“2+X”联调模式,充分发挥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法律顾问作用,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行专调解组织建设,成功培育“有商有量”基层调解室、“法治驿站”服务室,建立乡镇园区涉企纠纷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4处,企业调解室4处,目前,全县共化解交通事故、婚姻家庭、涉企纠纷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2883件,涉及金额2560.1万元,全县各级调委会共化解矛盾纠纷5032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提质增能强业务。组织开展全县人民调解员轮训、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专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专题培训等活动,已组织培训20余场次,培训调解员2800余人次,培训覆盖率达97%以上,全面提升纠纷化解水平。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立足职能,统筹指导,及时更新“行政调解专家库”,加强同县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行政调解任务重职能服务的部门协调联动,数据共享,截止目前,全县35个行政调解委员会化解行政调解案件334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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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全力做好基层纠纷调处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阳信县司法局:让人民调解这朵“东方之花”在校园中绽放》等典型材料在全市推广,阳信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集体,1人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工作表现突出个人,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市首批“二级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商兴春获评“滨州市十大法治人物”。
二、扎实开展阳信县安置帮教“曙光计划推进年”活动
严把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控、安置、帮扶”四道关口,定方案、明责任,严落实,切实发挥乡镇(街道)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日报告、月调度、季走访”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四包一”工作专班,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双列管”管理,严格衔接手续,完善衔接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今年以来,共衔接安置262人,其中刑满125人,解除矫正137人。按上级规定执行“必接必送”政策,完成交接5人。目前,全县安置帮教人员983人,已组织集中走访 12次,走访安置帮教人员 15000人次职能服务;启动“一十百”工程,加强县乡两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 。目前,已建立“一”处县级技能培训基地,“十”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基地,帮扶102名刑满释放人员,努力实现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化、规范化、社会化”。
三、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一是抓软、硬件建设,提升规范化水平。健全司法所日常工作制度,完善档案管理,配备电脑、保密柜等硬件设施,充实人员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二是加强考核监督。将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纳入法治阳信、平安阳信建设考核,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工作效能。 三是积极开展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两所共建”,共建率达100%,努力实现两所队伍力量相互支撑,职能作用彼此协调,全面提升法律服务效能。11月,阳信县司法局在全市司法所建设工作推进视频会上做交流发言。
四、加强法律服务行业监管
对全县3家基层法律服务所5家、1家司法鉴定中心、1家公证处、10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6名司法鉴定工作人员、4名公证员,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25人次,开展日常检查40人次,我县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第三批“市级”服务标准化达标验收。1名基层法律服务度工作者被评为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表现突出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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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