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总监制(企业安全总监制度内容)
除企业安全总监制了山东,其他一些省市,比如江苏宁夏湖北北京等地,已经实行企业安全总监制 2015年8月15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在企业安全总监制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要求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
生产经营单位也应当加强安全生产内部监督从业人员在五十人以上的高危生产经营单位或者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高危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达到一定规模的其他;安全总监应当熟悉安全生产业务,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二具备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三具备其他专业本科以上。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总监制度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安全;一明确了应当设置安全总监的行业企业和鼓励设置安全总监的领域矿山金属冶炼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以及企业和从业人。
企业安全总监制 企业安全总监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专职负责人,专门负责监督管理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原则上不得安排其兼任或兼职其他工作由企业选任聘用或由上级生产经营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委派,以正式文件予以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