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大数据局长

公司简介 admin 2024-04-18 19:22 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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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建设目标与任务

2 需求分析

2.1 用户需求

2.2 数据需求

2.2.1 数据资源现状

2.3 系统及应用需求分析

2.3.1 节点管理

2.3.2 主题管理

2.3.3 元数据管理

2.3.4 公共代码管理

2.3.5 数据采集

2.3.6 数据整理比对

2.3.7 数据交换

2.3.8 数据访问

2.3.9 数据备份与恢复

2.3.10 标准管理

2.3.11 应用支持

2.3.12 运行管理

2.4 性能需求分析

2.4.1 业务处理量分析

2.5 安全保障体系需求分析

2.5.1 系统安全可靠性需求

2.5.2 数据安全保密性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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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 数据完整性需求

2.5.4 实体黄冈大数据中心的可鉴别性需求

2.5.5 不可否认性需求

2.5.6 对象和行为的可授权性需求

2.5.7 统一信任与授权策略需求

2.5.8 大数据中心统一安全监管性需求

2.6 保障机制需求分析

3 大数据中心设计方案

3.1 设计原则

3.1.1 统一建设

3.1.2 相对独立

3.1.3 共建共享

3.1.4 安全可靠

3.2 大数据中心平台设计

3.2.1 平台总体架构

3.2.2 信息资源

3.2.3 支撑平台

3.2.4 数据共享交换平台

3.2.5 共享数据管理系统

3.2.6 保障机制

3.2.7 标准法规体系

3.2.8 安全保障体系

3.2.9 数据接口系统

3.2.10 运行环境

3.3 大数据中心成效应用

3.3.1 综合治税专题共享应用系统

3.3.2 企业基础信息共享系统功能

3.3.3 社会保障信息共享应用

1 建设目标与任务

大数据中心的建设是为黄冈大数据中心了解决政府部门间信息共享,实现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数据共享,促进XXX市电子政务的发展。具体目标如下:建立大数据中心的系统平台。完成相应的应用软件和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实现数据的交换、保存、更新、共享、备份、分发和存证等功能,并扩展容灾、备份、挖掘、分析等功能。

(一)建立大数据中心的系统平台。完成相应的应用软件和数据管理系统建设,实现社会保障数据的交换、保存、更新、共享、备份、分发和存证等功能,并扩展容灾、备份、挖掘、分析等功能。

(二)建立全市自然人、法人、公共信息库等共享数据库,为宏观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对基础数据进行集中管理,保证基础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基础数据支持;

(三)建立数据交换共享和更新维护机制。实现社会保障各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以及基础数据的标准化、一致化,保证相关数据的及时更新和安全管理,方便业务部门开展工作;

(四)建立数据共享和交换技术标准和相关管理规范,实现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的规范建设和业务协同;

(五)为公共服务中心提供数据服务支持,实现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站式服务;

(六)根据统计数据标准汇集各业务部门的原始个案或统计数据,根据决策支持的需要,整理相关数据,并提供统计分析功能,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七)为监督部门提供提供必要的数据通道,方便实现对业务部门以及业务对象的监管,逐步实现有效的业务监管支持;

(八)为业务数据库的备份提供存储和备份手段支持,提高业务应用系统的可靠性。

2 需求分析

2.1 用户需求

从与大数据中心交互的组织机构、人员方面进行说明。

1.1 系统及应用需求分析

大数据中心的主要业务包括:

Ø 从基层或业务部门采集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和部分共享业务数据,支持基础和共享数据的更新维护模式;

Ø 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校验和比对,发现冲突时按照共同制订的数据处理规范进行处理,保证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Ø 受理业务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基础数据使用申请;

Ø 将整理后的基础数据分发或按需提供给有关部门或单位使用;

Ø 以中介的方式处理共享业务数据使用申请,并进行备案;

Ø 对共享业务数据在征得业务部门同意的情况,通过大数据中心进行存储转发;

Ø 将共享元数据的信息发布给各业务部门,提供浏览与订阅申请,方便其共享必要信息;

Ø 提供数据交换平台和接口系统,使大数据中心与各部门的数据管理员可以对共享和交换过程进行管理;

Ø 通过数据交换平台存储和管理公共服务数据,并与外网同步,提供一站式服务;

Ø 存储和管理统计数据,根据决策支持的需要,整理相关数据,并提供统计分析功能,对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方便领导及时掌握有关情况。

Ø 定期对业务数据库进行容灾备份;

Ø 与此相对应,业务部门与大数据中心发生的相关业务包括:

Ø 提供数据或共享元数据给大数据中心;

Ø 申请使用大数据中心的基础数据,校准本单位的基础数据;

Ø 通过大数据中心提供的共享元数据信息获取其他单位的数据;

Ø 审批其他单位的业务数据使用申请,并将数据提供出去;

Ø 与大数据中心交换公共服务数据;

Ø 提供监督部门直接访问业务数据库的通道;

Ø 提供统计分析数据或原始个案给大数据中心,方便主管领导查询;

Ø 定期将业务数据库备份到大数据中心;

根据大数据中心与各业务部门的主要业务,大数据中心应提供如下功能:

1.1.1 节点管理

实现与大数据中心相连的各个节点的信息管理、配置管理,包括业务部门、区县大数据中心等。

1.1.2 主题管理

数据采集、数据发布、数据共享、数据交换、公共服务以及决策支持均以主题的方式进行,因此必须实现对主题的管理。主题是元数据的集合。

1.1.3 元数据管理

元数据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元数据描述了数据的结构和意义,同时也可以描述应用程序和流程的结构和意义。构造大数据中心数据库的重要步骤之一,就是定义和创建元数据(Metadata)。元数据提供一个目录,列出大数据中心有什么数据。所有进入大数据中心的数据,必须在元数据中有所表述。大数据中心的数据管理系统必须提供储存和管理元数据的方法。以元数据管理为核心,建立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资源目录体系,提供给业务部门参考使用。

大数据中心的元数据包括基础数据元和共享数据元,由大数据中心统一管理。基础数据元由大数据中心定义,共享数据元由业务部门定义并注册到大数据中心。业务部门进入大数据中心的元数据管理中心好比进了一个“超市”,可以方便地知道可以获取和使用哪些数据,并进行数据使用申请的定制。

1.1.4 公共代码管理

对公共代码需要有统一的标准规范,大数据中心必须提供公共代码的管理。基于大数据中心的公共代码规范,各部门和区县大数据中心可以通过数据转换将各种不同含义的编码和标准规范的编码之间进行双向的转换。

1.1.5 数据采集

与各业务部门形成数据采集机制,通过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从各业务部门汇总数据,对原始数据进行缓存、存储。

1.1.6 数据整理比对

从各业务部门采集共享数据后,进行数据转换,对全市自然人和法人基本数据进行数据比对、冲突检测处理并入库。

1.1.7 数据交换

实现省、市、区各级大数据中心之间、业务部门与大数据中心之间以及业务部门之间的数据交换业务,形成高效、安全、可靠、稳定的数据交换网络。提供定时批量、实时按需的数据交换,提供点对点、一对多的数据交换支持,对数据交换进行管理和监控。

1.1.8 数据访问

在统一的权限管理系统之上,实现对自然人和法人的建档、调档、阅档等业务。对社保卡系统、公共服务中心系统、业务系统提供数据访问。对决策支持系统、业务监管提供数据支持。

1.1.9 数据备份与恢复

恢复管理是对数据进行备份、导入导出以及数据库恢复等。数据是大数据中心核心的资源。全面的容灾方式应该是数据备份+数据复制+远程容灾。对系统中的数据要定期进行系统备份。采用本地备份与异地备份相结合的方式。

1.1.10 标准管理

进行大数据中心的标准规范尤其是数据标准的审核制定、升级维护与发布实施等管理功能。在大数据中心的建立之初,由于标准规范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应建立标准的版本管理机制,方便业务部门的查询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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