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业主大会议程(首次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法律分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首次业主大会议程,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首次业主大会议程,并于10日内发布召开临时会议的公告一经已交付使用物业业主总人数20%以上业主提议二经业主委员会决定三经业主监事会提议四发生重大事故。
法律分析符合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业主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负责组织指导成立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筹备组应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
如何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及程序 一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及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下列情况。
并于会前告知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占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书面要求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法律客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1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业主委员会召集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通过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之日起成立。
立业主委员条件1入住率达50%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并且入住率超30%3首批物业交付满3办理流程由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区域五业主联名向所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书面申请二所区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
合法业主大会和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业主大会会汉可以采用集体过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采用书面。